2008年6月7日 星期六

番地與門牌

戶政

溪湖戶政所(可入網頁)

番地與門牌

日據時代住址代號稱「番地」,光復後住址改填「門牌」,始能代表一個完整的住址。例如:日據「台中州員林郡溪湖街56番地」,光復後「彰化縣溪湖鎮太平里太平街127號」都是兩時代的完整住址。

「番地」與「門牌」不同之處是:「番地」以地號(地段番地)為定住址的依據,是固定永久性的,在同地番內所有的房屋都屬於同一番地。因此容易造成數戶用同一番地之情形發生。

「門牌」以房屋為單位依順序編排定號,是不定性的對象,其編訂原則是:由東至西,由南至北依房屋順序編號。因此發生,編後新建房屋無號可插,而以幾號之1、2等暫充使用,至紊亂的無法找尋目標,失去門牌之功能時,必需採取重新整編之煩。

本鎮戶政事務所鑑於此,擬將採取「番地」的固定性及「門牌」的獨立性等長處,創出,並定制「預留號碼門牌編訂辦法」其辦法如下:

1, 先測量欲編訂門牌街、路、巷、的街路長程,並以每四公尺為一戶計

算, 不管已建亦空地,全部排定門牌號碼。

2, 已建房屋在其位置排定號碼,為其編訂門牌號,巷道入口處佔於預留號時,其號碼充為巷道名,例如佔在45號其巷名命名為「45巷」。

3, 為保持門牌號不超越4位數,較長街路應分段排號,每段不超過4公里。4, 編定完成的街路,應畫製全段平面圖,詳細記入預留號位置,以便申請

人申請時便於編訂。

民國78年為辦理此案,戶,政所全體動員,測量路長、計算,定號碼、畫製平面圖、依順填入現有已編訂建物門牌號及未建空地預留號。此工作於民國79年9月15日全部完成。

另一創案是「日據番地,現在門牌對照表」,光復已經將近五十年,現六十歲的人民當時,也只是十歲左右的兒童,並無番地觀念也不懂番地是什麼? 因此需求日據時代戶籍謄本時,常發生難找尋資料的問題,因此容易產生申請人誤會。為解決此困擾,「日據番地,現在門牌對照表」是唯一能解決此難題的辦法。

此案內容如下:

1繪繒製各里鄰別及房屋位置圖,各房屋填入現編訂門牌號,在門牌傍邊填日據時代番地。

2, 需日據時代戶籍資料時,只知現在住址,即隨時對出日據時代番地。

日據時代戶籍資料是,關于人民權益問題最重要的文件,遺產繼承權的認定,應有確定身份的依據(如婚姻、收養、認領等記事)、找尋家族系統等,都是關係切身的問題,是具有公證效能文證。本二案完成報備縣警局後,縣警局下令全縣戶政所來本鎮觀摩。創成此二案,是溪湖鎮戶政事務所全體努力的便民措施,也是全台創舉的辦法。

資料: 楊 永 川 記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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